bob电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一系列创新理论,形成了习生态文明思想,成为
“十三五”期间,内黄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碧水保卫战取得明显成效,辖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人民群众水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然而也应清醒地看到,“十四五”时期内黄县水生态环境保护仍面临巨大压力,河流断面水质不能稳定达标,资源性缺水问题突出,水生态破坏现象仍然存在,水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任务重,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能力有待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水污染防治规划。当前,bob电竞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日益提高,生态环境改善的指标内涵、工作需求不断拓展,自生态环境部门成立后,水生态环境保护涵盖的领域更宽更广,从水污染防治拓展到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系统治理。为更好地保护和改善内黄县水生态环境,按照《河南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安阳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制定了《内黄县“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重大战略实施的机遇期,是建设新时代富强文明平安美丽新内黄的关键期,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的攻坚期。
“十三五”期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立领导机构,深入贯彻“水十条”,实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取得明显成效。重点推进地表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入河排污口整治、黑臭水体治理、污水处理厂扩建、淘汰落后产能等一系列水污染防治工作,促进我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稳中趋好。“十三五”期间,我县安阳河孙村桥断面、硝河吉村桥断面、浚内沟大刘村桥断面水质逐年改善,3个断面基本消除劣Ⅴ类水质,完成市定考核目标要求。
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我县以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涵养、建设为核心,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预警与安全应急机制。深入推进县、乡(镇)及“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立治”工作,编制《内黄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摸底排查确定18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已全部完成划定工作。持续开展城市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工作,修订《内黄县集中式饮用水源突发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机制,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为100%。
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以城镇新区、产业园区为重点,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完成内黄县绿源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强化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县规模以上粪污设施配套率达到96.2%,大型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超额完成省、市任务目标。严格落实《安阳河水质提升专项达标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推进安阳河综合治理,持续整治引汤灌渠,防止污水直接入安阳河;重点整治硝河城区段黑臭水体,完成污水管网11.8公里,清理淤泥及垃圾26.7万立方米,封堵沿线处,建设临时污水处理站2座。做好水污染联防联控,与气象、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等部门加强联动协作,切实做好雨情和水情的监测预警工作,全面掌握河流生态安全状况。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初步完成。按照《内黄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内黄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方案的通知》(内环攻坚办〔2019〕134号)要求,组织卫河、安阳河、汤河、硝河沿岸乡(镇)政府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排查,并完成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和监测工作,结合排污口监测数据完成溯源报告。
河长制工作成效显著。“十三五”期间,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内黄县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为全面加强河长制工作提供有力保障。通过“一河一策”依法开展主要河流沿线排污口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源整治工作;定期开展卫河、硝河、安阳河等主要河流巡河工作,针对巡查问题及时上报并督促相关乡(镇)、有关部门落实整改;根据省、市先进经验,结合我县实际建成内黄县智慧河长信息系统项目并投入运行。
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水平进一步提升。深入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编制《内黄县水资源保护规划》,规范我县水资源论证管理工作。采用全面节水、产业结构调整、引蓄水工程建设等措施,优先解决城乡生活用水,保证中心城区和产业集聚区用水。以引黄调蓄工程建设为重点,节制闸、引提水泵站等多种工程形式相结合,努力保障农业灌溉用水,保证生态环境基本用水,全面推进供排水一体化建设。“十三五”期间,通过新乡大功引黄管理处及濮阳市引黄管理处向内黄供水共引黄3036万方。高效用好南水北调水,建立安全、可靠的水资源供给保障体系。
我县处豫、鲁、冀三省交界核心地带,位于海河流域,区域资源环境禀赋差异较大,水生态资源分布不均。水生态环境保护结构性、根源性压力尚未根本缓解,高耗水发展方式尚未根本转变,水生态破坏现象仍然存在,水环境质量改善不平衡不协调,水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任务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与新阶段发展需求尚不匹配,水生态环境监督管理能力有待加强,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要求仍有不小差距。
水环境质量改善进程仍需提速。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不完善,存在雨污不分、混排现象;城市建成区工业和生活污染并重,硝河等河道人为干扰较多,县域黑臭水体尚未全面消除。农村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不到位,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不足;豆制品加工企业集中,工业废水影响浚内沟水质。地表水考核断面防反弹压力始终存在,硝河吉村桥断面水质尚未稳定消除劣Ⅴ类,主要超标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安阳河孙村桥断面部分月份出现超标,超标因子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浚内沟大刘村桥断面基本消除劣Ⅴ类,但水质波动大;新增断面卫河苏堤风险防控压力大。
源分布时空不均,年际变化大,多年平均降雨量为600毫米左右,降水一般多集中在7、8、9月份,约占全年降水量的70%左右。全县主要河流枯水期径流量小,安阳河、硝河存在不同程度断流,不能保障长流水,有的河段常年断流。安阳河上游城区段修建了大量节制闸、拦水坝等,受人为阻隔,下泄流量较小,我县境内部分河段出现断流,豆公闸以下河道断流问题突出。全县非常规
水源利用不足,对地下水依赖程度高,且农业用水量较大,生态用水无法有效保障。
河流水生态系统退化,水体自净能力降低。硝河局部河道水流缓滞,物理连续性差,水体自净能力弱;河道内水体浑浊,湿地生境萎缩及破碎化、湿地面积减少,水生态系统不健全,生物多样性降低。新城区水系连通工程运行效果尚未发挥,水生态系统不稳定;农村区域普遍存在占垦河流岸滩现象,河流两岸植被少,河滩不同程度地存在水土流失现象。浚内沟水体富营养化严重,营养盐大量富集,浮萍、葎草、东洋草等大量繁殖,出现了浚内沟浮萍疯“长如绿毯”的现象。
水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较弱。我县监测站在监测设备、监测能力、监测队伍等方面都比较薄弱。县级环境监管能力建设投入不足,县域水环境监测点位数量较少,环境应急机构建设不规范、人员队伍不足、能力建设相对薄弱;应急决策系统、应急物质库和信息库尚未建设,应急技术储备不足,应急资金投入不能保障,应急救援能力略显薄弱。
“十四五”时期,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京津冀协同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中原城市群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在河南交汇叠加、集聚释能,为内黄借势而为、乘势而上、加快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
经过“十三五”时期发展,内黄县主导产业初具规模,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经济发展提质增效,势能潜能加速释放,发展活力日益彰显,为深入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奠定了良好基础。“十四五”时期,内黄将进入自身特色彰显期、内在潜力释放期、产业发展突破期、区位优势变现期,经济发展内在向上的基本趋势没有变,必将融入新发展格局,迎来新的美好前景。为了我县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必须深入贯彻落实习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集中攻克老百姓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努力展现美丽内黄新面貌,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要求,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统筹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效提升内黄县水环境质量,保障水体生态水量,逐步恢复水生态功能,确保“十四五”目标如期实现,为实现2035年美丽内黄建设目标奠定良好基础。
坚持生态优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注重保护与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整体性,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节约优先、自然恢复、休养生息转变,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以高水平保护引导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水资源、水生态和水环境,系统推进工业、农业、生活污染治理,统筹饮用水安全保障、水环境质量改善、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水生态修复和环境风险防范等任务,统筹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多措并举。
坚持一河一策。推进重点区域(中心城区)、重点河流(硝河、浚内沟等)治理,重点对水质不达标的河流(硝河)、常年或季节性断流的河流(安阳河、浚内沟)、水生态退化严重的河流(浚内沟)和历史污染较重的河道(硝河城区段、流河沟)提出水污染治理、生态流量保障和水生态保护修复措施。
坚持社会共治。落实国家、省级、市级和流域规划、衔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衔接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四水同治、百城提质、河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构建治水大平台,形成社会共治体系。
到2025 年,全县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境内河流考核断面全部达到目标要求;水资源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安阳河重点河段逐步恢复“有水”,硝河水生态面貌逐渐好转,水生态修复工作初见成效。
到2035年,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更大成效,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内黄建设的水生态环境目标基本实现。重点河流生态流量保障水平明显提升,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水生态功能得到全面恢复,城乡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城乡饮用水安全得到保障。
规划范围包括9个镇、6个乡、2个街道办事处,分别为:东庄镇、二安镇、井店镇、梁庄镇、后河镇、楚旺镇、田氏镇、亳城镇、豆公镇、马上乡、高堤乡、六村乡、中召乡、宋村乡、石盘屯乡、繁阳街道办事处、龙庆街道办事处,涉及行政区域所辖的卫河、硝河、安阳河、浚内沟等主要河流。
“十四五”时期是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和大力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的攻坚时期,我县要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集中力量实现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总体目标。
一是打造安全高效农业主产区。内黄县作为河南的粮食主产区、国家规划的粮食生产核心区,是中国“红枣、花生之乡”和豫北最大的尖椒集散基地,推动绿色高效节水农业发展,加强水环境质量保护,维护粮食安全。
二是打造豫北绿色陶瓷工业区。内黄县作为中部地区最大的新型陶瓷生产基地和全省重点打造的百亿级陶瓷产业集群,拥有全省唯一一家省级陶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作为豫北陶瓷工业基地,加速产业结构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大力培育绿色循环产业。
三是打造安阳濮阳交界和谐区。安阳市的生活、工业污染源大部分汇入卫河,从内黄县汇集后出安阳境,卫河苏堤断面是安阳市污染的输出终端,重点防控出境风险。
巩固提升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以内黄县水厂城关镇地下水井群为重点,开展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回头看”,不断完善整治清单。持续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建设,定期巡查维护界碑、交通警示牌和宣传牌等保护区标识、隔离防护设施等;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强化水源地监控能力建设,全面提升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管理水平。
稳步推进乡(镇)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梯次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并同步完成标志标识、宣传牌和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到2025年,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与勘界立标。依法清理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规模化畜禽养殖和涉水工业企业。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定期开展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加大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引导公众监督。加强农村水源水质监测,推进农村水源常规监测,建立健全部门间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生态环境、水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推动城乡一体化供水。加快城乡供水管网建设,在保障农村供水安全的情况下,推进内黄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将1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8个水厂的地下水源置换为南水北调水源,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
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城镇新区为重点,加快污水管网建设,推进雨污分流改造。新建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污水处理设施治污效能。推进内黄县碧水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强出水监管。到2025年,县城污水处理率达到98%以上。
开展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内黄县碧水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城南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提升内黄县陶瓷产业园污水集中收集率,完善二安镇镇区生活污水管网,着力解决污水管道错接、断头、堵塞和带压运行等问题。新建城区的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要与城市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做到雨污分流。到2025,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在2020年基础上增加5%。
推进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活水保质、长效管理”的技术要求,推进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全面排查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开展水质监测,制定黑臭水体治理清单,编制实施整治方案,定期向社会公开治理进展情况。到2025年底,县城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坚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新建污水处理厂必须有明确的污泥处置途径。鼓励采用“生物质利用+焚烧”等处置模式,将垃圾焚烧发电厂、燃煤电厂等协同处置方式作为污泥处置的补充。到2025年,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
严格生态环境准入。严格“三线一单”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三线一单”动态更新和调整机制,根据流域保护目标要求,进一步科学评估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细化功能分区,提出差别化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强化准入管理和底线约束。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和限制措施;对“散乱污”企业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
优化空间布局。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鼓励推动高耗水企业向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工业园区集中,提高新型陶瓷、装备制造、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园区集聚水平。加快全县腐竹(油皮)加工企业向豆制品深加工产业园搬迁聚集,推进腐竹产业集群优化升级,打造清洁、高效、低碳、循环的绿色产业集群。
提升工业园区污水治理水平。加大豆制品深加工产业园等现有工业园区整治力度,建立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水浓度异常等突出问题清单,排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老旧破损、混接错接等情况,查明问题原因并开展整治,实施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完善陶瓷产业园、豆制品深加工产业园等产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重点推进豆制品工业园南区新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产业园区实现管网全配套,并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同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实现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加强对废水直排水体企业的监管和监督性监测,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园区内企业间用水系统集成优化。推动市政再生水作为园区工业生产用水的重要来源。开展农副食品加工等高耗水行业工业废水循环利用示范。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bob电竞畜禽粪污、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改厕等工作,加强污水治理与改厕、黑臭水体治理及水系综合整治的衔接,农村生活废水尽量源头消减,强化资源化利用,避免农村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道。县城污水管网周边的村镇纳入城镇污水体系,规模较大的村庄建设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居住分散的村庄建设小型人工湿地、无(微)动力处理设施、氧化塘等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到2025年,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1%。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完善日常巡检机制,严厉查处硝河、安阳河、卫河等河流两侧农村地区、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农村黑臭水体沿岸随意倾倒、填埋垃圾行为。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处理利用,以乡(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区域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设施。到2025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全覆盖。
积极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为目标,统筹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系统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养殖和农业面源等污染。实施分级管理,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优先整治国家监管的黑臭水体,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和整治进展通过县级媒体等向社会公开,在所在村公示,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对排查结果、整治情况监督举报。对完成治理的黑臭水体进行监测评估,探索农村黑臭水体有效治理和长效管护机制。到2025年底,国家监管的乡(镇)农村黑臭水体基本完成整治。
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控制。2022年底前,依法编制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专项规划,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依法依规监管畜禽养殖生产活动。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改造提升粪污处理设施,建设粪肥还田利用示范基地,推进种养结合,畅通粪肥还田渠道。鼓励建设生态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大力推广全量收集、发酵制肥、液体粪肥机械化还田等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努力构建“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行”的社会化服务新机制,加快打通粪肥就近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鼓励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采用“种养结合”“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粪污治理模式。到2025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力争达到90%以上。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在地下水超采区结合水资源禀赋改进玉米、小麦等作物节水农业技术模式,适当增加谷类等种植。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增加有机肥的施用量,减少化肥施用量。到2025年,全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3%以上。
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为抓手,完善污染源管理体系,严格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按“查、测、溯、治”要求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一口一策”,分类整治,建立销号制度。到2025年,完成县域所有排污口排查工作;基本完成安阳河、硝河、卫河、浚内沟等主要河流的排污口整治。
对安阳河孙村桥断面、硝河吉村桥断面、卫河苏堤断面、浚内沟大刘村断面严格落实河流水体一河一策,明确容量总量控制要求和实施基于水质约束的排污许可,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断面汇水范围的排污单位。全面推行
“河长制”,落实断面汇水范围治污责任,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定期向社会公开,必要时对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2025年,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到考核要求。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措施,推进农业、工业、城乡节水控水,推动水资源利用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健全用水总量管控指标体系,并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落实到地表水源和地下水源,按照经济社会发展可用水量进行取用水管理。按照河湖管理权限,依据河湖水资源条件和生态保护需求,统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合理确定河湖重要控制断面基本生态流量保障目标。
强化农业节水管理。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开展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加强农田土壤墒情监测,实现测墒灌溉。推进农业量水生产,优化调整作物种植结构,推广水肥一体化和保护性耕作,优化输水、灌水方式,实施科学灌溉,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发展特色生态农业。到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10。
强化城乡节水降损。提高节水工作系统性,将节水落实到县域规划、建设、管理各环节,实现优水优用、循环循序利用。加快制定和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建设方案,完善供水管网检漏制度。强化公共用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宜选用适合本地区的节水耐旱型植被,采用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公共机构应当率先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等节水诊断,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全面使用节水器具;大力推广绿色建筑。从严控制洗浴、游泳馆、洗车、洗涤、宾馆等行业用水定额。健全完善量水测水设施,结合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农村“厕所革命”等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普及用水计量设备安装,加强用水精细化管理,降低水耗。
工业节水减排。加大工业节水改造力度,完善工业供用水计量体系和在线监测系统,强化生产用水全过程管理。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定期开展重点企业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及水效对标。推动高耗水企业加强废水深度处理和达标再利用,加快企业和产业园区水资源循环利用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
强化公众节水意识。发挥新闻媒体节水宣传阵地作用,普及全民节水知识。加强国情市情水情教育,逐步将节水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和中小学教育活动,推进节水教育进校园、进课堂,培育校园节水文化。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倡导简约适度的消费模式,提高全民节水意识。鼓励各相关领域开展节水型社会、节水型单位等创建活动。
优化水资源配置。建设水系重大连通工程,最大限度地补充河流生态流量,保障安阳河、硝河及支流的水系连通。对全县闸坝联合调度实施统一管理,全面建立内黄县主要河流生态流量调度机制。实施豆公闸的水资源优化调度,禁止内黄县豆公灌区引汤灌区退水直接入安阳河。利用引黄工程、引卫入硝工程等作为生态调水水源,依托硝河、流河沟等现有水利工程,对硝河和流河沟县城段等河渠进行生态补水。完善内黄县新区生态水系连通。
推动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立足乡村河流特点,统筹防洪安全、生态保护、村庄建设和产业发展等需要,通过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河流管护、防污控污等综合措施,全面提高农村水系的防洪、排涝、灌溉、供水等功能。
推动区域再生水等非常规水循环利用。把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进一步扩大配置到工业、生态环境、城市杂用、农业等用水领域,强化规划引导、严格论证、计划管理、工程建设等配置手段,完善激励政策,发挥市场作用,加快推进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在推广再生水用于工业生产和市政杂用的同时,通过逐段补水的方式将再生水作为河湖湿地生态补水;具备条件的缺水地区可采用分散式、小型化的处理回用设施,对市政管网未覆盖的住宅小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的生活污水进行达标处理后实现就近回用。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力争达到20%以上。
积极推动再生水输配设施和循环利用工程建设。优先解决已建成管网输配能力不足问题,完善再生水提升泵站建设,管网的规划与建设纳入城乡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一并实施,在再生水管网系统建设基础上,依据实际需要搭配终端设施和水车运输,积极构建再生水调储设施,增强对再生水的调配能力。在重点排污口下游、河流入河口、支流入干流处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等水质净化工程,处理达标后的水体纳入区域水资源调配管理体系,用于区域内生态补水、工业生产和市政杂用。
加强湿地公园保护与建设。推进硝河湿地公园建设及生态保护修复,通过截污、清淤、河道治理、生态修复、湿地建设、景观绿化等方式,全面提升硝河湿地公园水生态功能。全面加强现有湿地的保护和修复,通过退耕还湿、扩水增湿、生态补水等措施,稳定和扩大湿地面积,全面提升湿地水生态系统质量。
开展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建设。根据污水处理厂排水水质、支流入干流口水质现状,结合区域地理特征,设计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重点谋划城发水务(内黄)有限公司尾水人工湿地工程。
强化生态缓冲带监管与保护。按照国家、河南省关于河湖缓冲带划定与生态修复的要求,以硝河、卫河等河流为重点,bob电竞强化河湖生态缓冲带监管,逐步清退、搬迁与生态保护(修复)功能不符的生产活动和建设项目。在重要敏感水体及富营养化湖库生态缓冲带,除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科学研究活动外,禁止其他可能对保护区造成危害或不良影响的大规模生产、建设活动。
开展生态缓冲带试点建设。因地制宜的推进重要河流缓冲带划定和生态修复工作。按照“退、补、增”思路,实施退耕还河、退耕还湿,构建多梯度生态缓冲带,修复河岸生态,保障河湖生态空间。
推进重点河流干支流综合治理与修复。加强硝河城区段综合治理与修复工程,通过封堵沿线污水直排口、实施陶瓷产业园企业污水处理集中处理工程、河道清淤、岸线整理等措施,改善河流水生态环境,逐步恢复受损生态系统。
参与美丽河湖创建。积极推动硝河生态建设,把生态保护、休闲娱乐、产业培育等紧密结合起来,因地制宜地推进滨河休闲绿道、滨水公园、亲水设施建设,努力打造人水和谐的美丽河湖。积极参加省、市级“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征集活动。
加强美丽河湖监管。严格水域岸线、河湖生态缓冲带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保护范围。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提升水生态品质。强化自然生态景观保护,合理建设亲水便民设施,顺应公众对美丽河湖的向往。
落实工业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加强区域内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和持久性污染物企业的排查力度,对新排查出的企业纳入到环境风险源企业名单进行重点管理。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和加气站、集中式污水处理厂、集中式垃圾处理设施、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管理,推进尚未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企业及时进行备案并评估企业的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等级分类管理。进一步完善备案内容,明确各风险源的经纬度、风险物质、储存量、影响水体等。加强移动源风险管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对危险货物进行包装、装卸、运输和管理,并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行驶和停放管理,加强跨境运输车辆检查,严厉打击跨境非法倾倒废液、废渣等行为。
加强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以陶瓷园区为重点,强化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范,严格把关高污染型企业入驻,加强实施技术、工艺、设备等生态化、循环化改造,按要求设置生态隔离带,建设相应的防护工程。
全面开展水环境风险调查评价。在已有的涉水风险源企业备案清单的基础上,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成果、环境统计数据、执法检查结果等,围绕工业企业、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式垃圾处理设施、加油站和加气站、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等水环境风险源,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农灌引水口等环境风险受体,开展水环境风险调查评估,完善应急预案;进一步推进硝河、卫河等水系的水环境风险调查评估,重点开展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等重点企业和工业集聚区、累积性重金属底泥污染等风险源排查,形成水环境风险基础数据库。
强化监控预警体系建设。加强突发环境事件预案体系建设,开展卫河环境风险评估工作,完成“一河一策一图”应急处置预案编制,摸清卫河沿岸环境风险源的分布、特征及结构,提升环境风险防范水平。对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加强信息公开。实施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化备案,实现涉危涉重企业电子化备案全覆盖,完成县级及以上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
严格汛期水环境风险防范。精准识别汛期污染强度较高的点位和相应的行政辖区,建立控制断面汛期突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通过明晰责任,引导和推动有关地区加快解决旱季“藏污纳垢”、雨季“零存整取”等城乡面源污染突出问题。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根据河流水质情况,科学、合理调控闸前蓄水量和下泄流量,避免出现污水聚集安阳河豆公闸等闸前或闸前超标污水集中下泄。加强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涉水排污企业和沿河畜禽养殖场的环境监管,严防排污单位利用汛期直排、偷排超标污水,消除水环境安全隐患。对重点污染源、出境河流断面、重要敏感河段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加密监测预报,及时启动预警。加强河流上下游水环境质量信息联动共享,及时互通水文、水质、提闸等信息,全面掌握安阳河、硝河、卫河、浚内沟等河流状况,严防跨界水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强化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建设。加强应急、交通、水利、公安、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应急联动,有效整合和共享应急资源,提高联合协调行动和快速处置能力。按照自主协商、责任明晰的原则,充分发挥河长制作用,逐步健全跨界河流上下游环境应急联防联控机制建设,统筹研判预警、共同防范、互通信息、联合监测、协同处置等全过程。
提升区域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企业和园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管理,强化环境应急救援培训工作,健全环境应急社会化支撑体系,完善突发环境事件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完善县级环境应急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强应急制度建设,全面提升区域应急处置能力。
健全领导责任体系。全面加强对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县级、乡镇(街道)、村庄三级环境监管网络,形成以水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牵头、多部门配合精准环境执法的水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突出协同合作、压实责任、提升效率三个重点,有效解决街道、农村末端环境监管不到位、执法力度偏弱的突出问题。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等环境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推动将排污许可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线索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围。
深入推进河长制。压实河长责任,全面推进河长制落实。充分发挥河长制工作的牵头抓总、组织协调、交办督办等作用,形成党政负责、河长办牵头、部门协同的河长制工作体系。持续开展对未经处理且直排入河的生活污水、畜禽养殖废水、工业废水等排污口以及直接出境排污沟渠的排查整治,保障入河排污口合法、达标排放。对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可能影响水质的生活垃圾、秸秆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河流水质进一步提升。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各类涉水行为。全面推广“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机制,落实“河长+网格长”机制,探索公益诉讼保护河湖生态环境新途径。
落实企业排污许可责任。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建立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体系。按照“谁核发、谁监管”的原则,依证严格开展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鼓励企事业单位在履行法定义务的基础上,通过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升级等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
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升级。培育壮大节能、节水、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对陶瓷、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全面推进清洁生产改造或清洁化改造;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依法对相关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提高企业治污水平。建立健全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自行监测、台账记录和执行情况报告。强化企业环境治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实施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制度、绿色环保调度制度,开展企业绿色发展评价活动,出台激励政策,增强企业治污内生动力;对在法定要求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的企业,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采取财政、税收、价格、政府采购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
严格企业执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加强对重要案件的督导办理,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承担应尽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做到责任清晰。按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制度“双随机”的规定,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改进监管执法方式,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对列入国控、省控的重点污染源企业和市控重点监管污染源单位开展现场环境监察。加大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建立健全以污染源自动监控为主的非现场监管执法体系,强化关键工况参数和用水用电等控制参数自动监测。
健全环境信用体系。落实国家政务诚信建设要求,完善环境治理政务失信记录,并将其纳入政府机构公共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健全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制度。重点排污企业要按要求安装使用自动监测设备,监测数据实时公开。强化监管信息公开,完善信用体系,推动将排污单位严重违法信息纳入企业征信体系。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按照国家地表水监测断面考核相关要求,统筹水质监测点位和水文监测站点的位置设置,完善自动监测网络,实现水质的同步监测,严密监控河流跨界断面的水质和水量,分清上下游、左右岸的治污责任。加大自动在线监控设施运行监管和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在入河排污口排查的基础上提出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监测要求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性监测任务。提升污染源自动监控水平,推动总磷、总氮、重金属等重点排污单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扩大监控覆盖范围,探索开展涉水污染源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态用电监管、视频监控,进、排水量动态监控。逐步构建农业农村水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加强对日处理能力20吨以上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的监测。加大财政资金对监测能力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
提升环境监管执法效能。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从严处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着力解决环境违法、生态破坏、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等问题。加强企业入河排污口监管力度,对辖区入河直排企业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日常巡查、水质监测和环境执法,重点排查生产经营、污染物排放、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确保企业合法生产、达标排污、生态绿色发展。对卫河、硝河及易出现纠纷的重点河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日常巡查、水质监测和环境执法方式,严厉查处涉水违法排污行为,对超标排放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做好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督管理。督促医疗机构开展污水处理设施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方案。到2022年底前,传染病医疗机构(含疫情防控定点医院)、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完成建设改造任务;2024年底前,其他按规定应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医疗机构完成建设改造任务。20张床位以下的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始终坚持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共治污染,企业依法履行主体责任,政府依法加强监管,公民依法履行义务,为全民治污营造良好的氛围。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信访系统等作用,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持续将水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加强培训管理,确保培训效果。广泛利用各种平台,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
塑造良好的环境监管氛围。按照“双随机”制度抽查企业,对出现超标排污行为的企业依法予以查处。通过“12369”投诉热线、开通微信等方式,充分发挥外部监督的积极作用,提升行政处罚结果网上公开的效果。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一是加快推进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推进内黄县碧水源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城南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对城区主干管渗漏、错位、破损以及小区接主干管的通道错接、漏接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对中心城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
二是全力防控农业面源污染,加强农村污染防治。大力开展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化肥施用量;试点开展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工程。推进硝河沿线各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
三是优化水资源配置,保障硝河及支流的水系连通。利用引黄工程、引卫入硝工程等作为生态调水水源,依托硝河、流河沟等现有水利工程,对硝河和流河沟县城段等河渠进行生态补水。加强内黄县新区生态水系连通。
四是开展硝河水生态保护修复,提升河流生物多样性。以内黄县硝河湿地公园为重点开展湿地生态修复,实施内黄县硝河及支流河道综合治理项目。
五是严格防控硝河水环境风险,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优化沿硝河取水口和排污口布局。以陶瓷工业园区环境风险较高、事故频发区域为重点,完善环境风险较高的企业预防设施建设,加强预警体系建设,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1.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推动实施内黄县城南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内黄县16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及配套管网工程、内黄县硝河及支流河道综合治理项目。
一是完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推进豆公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保障其运营效果。大力推广秸秆回田及有机肥料的广泛使用,严防秸秆入河,减轻农业面源污染。进一步加强豆公镇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的粪污资源化利用。
二是优化水资源配置,强化安阳河生态用水保障。推进城乡一体化供水,减少地下水开采,保障浅层地下水对安阳河的生态补给。实施豆公闸的水资源优化调度,禁止内黄县豆公灌区引汤灌区退水直接入安阳河。
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谋划实施豆公镇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一是强化农村农业污染治理。推进卫河及其支流安阳河、硝河沿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在居住较为集中、环境要求较高的地区,可采用集中处理为主的常规治理模式;在居住分散、干旱缺水的非环境敏感区,结合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可采用分散处理为主的简单治理模式。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衔接。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与生活污水、垃圾、种植、养殖等污染统筹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防止垃圾入河。规范新建畜禽养殖企业的粪污处理设施,强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二是提升流域应急监控能力,完善预警体系建设。加强与邻市上下游县的联防联控,及时掌握安阳河、硝河、汤河等主要支流的水质、水量动态,密切关注苏堤断面的在线数据,准确研判水环境形势。全面提高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完善监测设备和应急设备,提高监测能力,加强监测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的监测水平。
农村农业面源治理。谋划实施卫河及其支流安阳河、硝河沿线村庄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项目。
一是强化二安镇农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序推进二安镇镇区及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完善镇区的生活污水管网,合理确定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模和处理模式及工艺。优先治理二安镇政府所在地、临近浚内沟的村庄,逐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全覆盖。大力开展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增加有机肥的施用量,减少二安镇的农业化肥施用量。
二是加强豆制品深加工工业园废水的深度治理及监管。推动实施二安镇豆制品产业园区南区新建处理规模为6000吨/日集中污水处理项目,加强出水监管。推动谋划二安镇豆制品产业园污水处理厂配套尾水人工湿地,进一步改善浚内沟水环境质量,补充河道生态流量。
三是加强浚内沟上游水质监管。实施与鹤壁浚县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加强浚内沟上游浚县来水水质监管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动态,准确研判水环境形势。
1.工业污染防治。实施内黄县二安镇豆制品产业园污水处理项目,推动谋划配套尾水人工湿地。
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失职追责”,建立规划实施和落实的地方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强化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水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是规划实施的主体,要切实担负起规划实施的主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形成有效治污合力。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资金投入,完善体制机制,加大规划实施力度,完善工作协作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加大对水污染减排、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监测等相关重点工程的建设投入,强化对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强化项目绩效管理,确保规划重点工程顺利推进。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以及生态保护与建设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加强社会资本投入,推动形成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等多种建设运营机制。
畅通监督渠道,发挥行政监察、组织人事、统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完善政府向人大、政协的报告和沟通机制。落实企业排污许可责任,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建立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体系。以河长制为重要抓手,加强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之间协调,完善定期会商制度和协作应急处置、跨界交叉检查机制。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机制,探索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企业污水排放按水量、浓度实施差别化收费等机制。
宣传主管部门负责加强舆论引导,组织县级新闻媒体持续宣传解读上级关于水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宣传先进、曝光落后。相关部门要定期向社会公布水生态环境状况和规划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在主要媒体及时发布水生态环境状况、水生态环境保护主要措施、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把宣传工作纳入规划实施的工作部署、总结和保障。鼓励公众参与,充分听取和吸纳公众意见,通过公众参与做出相关决策,强化社会监督,使水生态环境得到全社会全方位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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