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b电竞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 公司负责人雷善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薇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晓丽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对策部分的内容。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 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 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 益的影响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电网运营业务:供应与销售电力、电力调度及电力资源开发;从事输变电工程设计、安装、调度;电力测试、设计、架线、调校及维修等。公司业务主要集中于重庆市涪陵区行政区域。电力来源主要是通过联网线路从国家电网重庆市电力公司、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趸购电量。
配电网节能业务:配电网节能业务主要是针对配电网节能降损提供节能改造和能效综合治理解决方案,主要包括配电网能效管理系统、多级联动与区域综合治理、配电网节能关键设备改造等;主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MC)模式,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等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
电网运营业务优势:公司作为一家从事电网运营的电力企业,公司在现有的供电区域内拥有完善的供电网网络,能够为供电辖区提供优质、可靠的供电服务,保证了对辖区电力供应的市场优势,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同时,公司作为一家历史悠久的电力企业,积累了丰富的电力经营管理经验,拥有一批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公司管理者和技术人才,是公司电力经营管理和业务拓展的强大保证。公司不断利用电力行业中出现的新设备、新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及服务质量,具有良好的运营机制。
配电网节能业务优势:节能环保产业是具有革命性、开拓性和创新性的行业,配电网节能业务为电网节能降损提供节能改造和能效综合治理,属于国家大力支持和提倡的朝阳产业。公司介入节能服务业务较早,在配电网节能服务领域积累了一定的客户资源,开发了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项目,拥有丰富的开发、投资、实施及运营经验;具有资源整合优势,与国内外具有先进节能技术、商业模式的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逐步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节能服务系统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定,实现营业收入17.17亿元,利润总额3.12亿元,净利润2.59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28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51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27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根据资金收支安排,减少银行贷款,导致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年同期因增值税留抵退税抵减税金附加,本期正常计提,引起本期税金及附加增加。
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不符合进项税加计抵减政策,计入其他收益减少。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参股公司重庆市新嘉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线停产检修以及市场价格降低导致净利润减少,引起按权益法计提的投资收益减少。
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应收账款回款较好,按账龄计提的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省综合能源服务公司配电网节能资产及相关 EMC合同权利、义务,收购前已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项目,收购后延续享受,并且双方约定于一年内交接税收优惠留存备查资料,鉴于约定期已过我方仍未收到对方移交的税收优惠留存备查资料,因此在上半年进行了收购项目 2020年、2021年企业所得税更正申报,由此产生了税收滞纳金,引起营业外支出增加。
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上年将供电辖区客户抄表时间统一调整,并按自然月进行电费结算,即抄表日统一到每月末 24时,造成本年与上年的电费结算周期不一致,引起本年购售电毛利同比减少。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代收其他基金及附加现金流入减少所致。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支付购电费、服务款等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根据资金收支安排,减少银行贷款所致。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年支付现金股利的时间节点与上年同期不一致所致。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支付使用权资产租赁费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参股公司重庆市新嘉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嘉南公司),注册资本金20,600万元,持股比例35%,主要经营水泥制造、销售。报告期内,新嘉南公司经营正常,按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359.81万元。
一是改革创新任务繁重。电力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加快,电网企业的盈利模式从购销差模式转变为输配电价模式,公司面临经营模式的变化,未来的产业发展、营销服务、电费结算等也迎来新挑战。公司要加强政府沟通汇报和客户走访宣传,争取理解支持,确保电力改革和国企改革落地。
二是经营形势复杂严峻。区域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偏慢,新兴业务尚未形成规模,市场拓展面临严峻挑战。公司要加强客户走访宣传,引导客户科学合理降低用电成本;做好与上级单位、区政府相关部门沟通汇报,加强对接,争取理解支持,共同研究适合公司发展的新型电力系统着力点;加大服务力度,主动参与政府招商引资,深入发挥专家团队作用,切实提升重要客户服务能力。
三是安全生产仍有短板。城乡电网发展不均衡,抗灾害能力亟待提升;电力供需矛盾愈发突出,安全风险点多面广,电网运行持续承压。公司要做好电网前期规划,滚动调整2023年电网规划,全面推广实施供区内所有乡镇“一乡一册”网格化规划落地;持续推进电网薄弱环节补强,强化设备管理,健全重要电力线路通道特巡机制,深入开展在运设备隐患缺陷治理,提升设备健康水平;统筹好电网安全可靠供电和经济性之间的关系,坚持电网建设改造与精益运行管理并举,建设与公司发展相适应的主网架构。
四是应对市场变化能力不足bob电竞。公司发展基础还不牢固,专业管理穿透力不够,核心业务专业能力有待提升。公司要以创新管理模式为重点,一体推动理念、制度、技术、应用、模式创新,以业务规范化、执行标准化为目标,从市场开发、建设安全、运维管理到经营管控、团队建设、综合保障等各方面梳理问题清单,以提升方案输出能力为导向,强化与供配电专业技术团队、科研院所协同攻关与技术支持合作,深化基础储备,寻求商业模式创新,开发适应多场景、技术经济可行的节能解决方案,努力构建专业优势。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 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方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原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秘周勇先生因工作变动,已于2023年3月20日辞去所担任的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兼董秘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八届九次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聘任刘薇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选举刘薇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同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公司未聘任新一任董事会秘书期间,董事会指定刘薇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经公司第八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王楠先生、徐臣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环保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生产运行严格遵守《环境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十条》、《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及《电网企业危险废弃物暂存场所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报告期内无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持续完善电网环保管理体系,全面深化过程管控,守好底线,切实消除问题隐患,坚决防范法律风险,公司在加强污染防治、资源节约、生态保护等方面主要开展以下几点工作: 1.电网建设项目环保验收期未超过6个月,未发生建设项目未批先建等环保、水保违规事件,未发生环保(水保)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的事件,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突发事件。
2.强化变电站污水处理、事故油池、噪声防护等环保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加强六氟化硫气体回收工作,回收率达到96.5%以上bob电竞,未出现六氟化硫气体直接排放事件。
3.常态化开展电网环保宣传与“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传播电网公司绿色发展理念及电网环保相关知识。
4.常态化开展110千伏及以上有人值班变电站的外排废水和变电站的厂界噪声检测治理工作。
委托具有CMA资质且在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备案的单位开展运行期噪声监测每4年监测1次,运行期外排废水监测每年监测1次。
5.开拓配电网节能业务,以“提高全社会用能效率和帮助客户降低用能成本”为目标,大力推进配电网改造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电力保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乡村振兴等开展主题传播,积极助力“双碳”目标,接入辖区工业企业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6个,总装机容量3016千瓦,年预计发电量220万千瓦时,可为企业每年降低用能成本近50万元,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193吨/年,二氧化硫排放66吨/年,氮氧化物排放33吨/年,公司助力“双碳”成效初显;公司配电网节能业务针对配电网提供节能改造和能效综合治理解决方案,利用增加无功补偿装置、缩短供电距离、线路升压改造、变压器改造、导线截面改造、台区低压三相不平衡治理等技术,有效降低了配电网损耗,提升了设备能效水平,提升电网节能水平, 助力社会节能减排,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823032吨。同时,公司实行电网绿色规划、设计、施工标准,建立健全环保风险防控体系,促进电网建设运行与环境的和谐统一,积极开展配网不停电作业,坚持“能转必转、能带不停、一停多用”原则,完成配网不停电作业129次,同比提升174%,多供电量约64万千瓦时,同比提升77%。
报告期内,公司落实乡村振兴行动部署,稳步有序提升农网升级工程,加大投资力度,科学规划农村电网,推动网架结构和装备水平升级,认真梳理农村电网薄弱环节,加快重过载及影响供电质量的线路、设备改造步伐,逐步缩小城乡电网差距;持续完善脱贫摘帽地区、相对贫困地区农村电网,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坚强的电力保障,投资实施辖区内农村电网补强项目,持续提升供电能力及可靠性,解决台区低电压投资8000万元,优化网架结构投资6000万元,满足用户新智负荷投资300万元,大幅改善村民用电质量和可靠性,村民农副产品深加工、养殖业、种植加工均得到了有力支撑,持续为乡村振兴助力。
同时,公司开展了3个“村网共建”电力便民服务示范点创建,解决客户诉求19项;开展辖区4个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的创建,实现供区安全用电示范乡镇(街道))全覆盖,助推平安涪陵建设;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公司持续为农村小微企业提供“三零服务“,免费接电100余户,节约用电成本上百万元;持续执行城乡困难家庭10度电减免政策,受益人数超过9万,减免电费约48万元。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本次交易完成之后,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涪陵电力或其控股子公 司以外的其他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涪陵电力或其控股子公司的配电 网节能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涪陵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 业竞争,并将促使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涪陵电力及 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3、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 用从涪陵电力或其控股子公司获取的信息从事或直接或间接参与与涪陵电力或其控 股子公司相竞争的配电网节能业务。4、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不会利用本公司与涪陵电力的关联关系进行损害涪陵电力及其中小股东、涪陵电力控 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经营活动。
1、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涪陵电力及其控股子公 司外的其他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与涪陵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 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 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涪陵电力及其中小股东利益。2、本 公司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涪陵电力《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不利用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涪陵电力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3、如违反上述承诺与涪陵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涪陵电力及其中小 股东及涪陵电力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涪陵电力或其中小股东或涪陵 电力控股子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以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涪陵 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
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涪 陵电力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1、本次发行完成之后,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涪陵电力及其控股子公 司外的其他企业不从事与涪陵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配电网节能业务存在同业竞争 的业务及活动。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 措施避免与涪陵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并将促使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 的除涪陵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涪陵电力及其控股 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3、如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涪陵电力及其控股 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获得与涪陵电力或其控股子公司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 司将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业务或机会按公平合理的条件优先提供给涪陵电力。4、 本承诺函有效期间为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控制涪陵电力之日止。
1、本次发行完成之后,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涪陵电力及其控股子公 司外的其他企业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涪陵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的配电网 节能业务存在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及活动。2、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涪陵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 竞争,并将促使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涪陵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采 取有效措施避免与涪陵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同业竞争。3、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除涪陵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本公司与涪陵电力的关联关系进行损害涪陵电力及其中小股东、涪陵电力控股子公司合法权益的经营活 动。4、如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涪陵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 业获得与涪陵电力或其控股子公司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本公司将尽 最大努力,使该等业务机会具备转移给涪陵电力的条件,并优先提供给涪陵电力。若涪陵电力未获得该等业务机会,则本公司承诺采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方式予以解决。5、本承诺函有效期间为本承诺函签署之日 起至本公司不再是涪陵电力的控股股东之日止。
1、本次发行完成后,除因配电网节能业务的特殊性而导致的关联交易外,本公司及 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涪陵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与涪 陵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2、对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 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 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涪 陵电力及中小股东利益。3、本公司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与涪陵电力的关联关系谋取不当的利益,不 损害涪陵电力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4、本承诺函有效期间为本承诺函签署之日 起至本公司不再控制涪陵电力之日止。
1、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涪陵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 外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与涪陵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 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 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涪陵电力及其中小股东利益。2、本公司保证严格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 颁布的业务规则及《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涪陵电力控股股东的地位谋取不当的利益,不损害涪陵电力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3、如 违反上述承诺与涪陵电力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交易而给涪陵电力及其中小股东及涪 陵电力控股子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涪陵电力或其中小股东或涪陵电力控股 子公司由此遭受的损失。4、本承诺函有效期间为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至本公司不再 是涪陵电力的控股股东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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